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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新标准新鲜出炉

众智澄城  2017-08-16 20:48

[摘要] 《江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修改后更加保障被征收人的利益,更加惠民。下面,就市民最为关注、也就是“征收补偿”方面的内容,围绕新老政策的最大的不同之处,通过案例来进行说明。

《江阴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修改后更加保障被征收人的利益,更加惠民。下面,就市民最为关注、也就是“征收补偿”方面的内容,围绕新老政策的的不同之处,通过案例来进行说明。

举例一:

假设有国有土地住宅房屋合法建筑面积100㎡,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不含装潢及附属物补偿)为100万元。如果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按照新政策和老政策,分别可以获得多少补偿款呢?

原《江阴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澄政规发〔2011〕3号)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市房屋征收部门按照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不含装潢及附属物补偿)一次性对被征收人增加10%的补贴,被征收人领取货币补偿款后自行解决住房”。

现修改为:“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市房屋征收部门按照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不含装潢及附属物补偿)一次性对被征收人增加20%的补贴,被征收人领取货币补偿款后自行解决住房”。

现在来算一算新政策与老政策,补偿多多少?

按照老政策规定:征收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市房屋征收部门按照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不含装潢及附属物补偿)一次性对被征收人增加10%的补贴,被征收人领取货币补偿款后自行解决住房。

被征收人获得的货币补偿款(不含装潢及附属物补偿)为:100万元×110%=110万元。

按照新政策规定:征收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市房屋征收部门按照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不含装潢及附属物补偿)一次性对被征收人增加20%的补贴,被征收人领取货币补偿款后自行解决住房。

被征收人获得的货币补偿款(不含装潢及附属物补偿)为:100万元×120%=120万元。

❖两者比较,新政策比老政策多补偿120万元-110万元=10万元。

举例二:

假设有具有本市户籍的被征收人的住宅房屋被征收,被征收人(包括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范围内仅有这一套住房且实际居住,房屋合法建筑面积35㎡,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不含装潢及附属物补偿)为25万元。该被征收房屋产权调换房屋的市场价为7000元/㎡。那么新老政策是如何来补偿的呢?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江阴市国有土地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具有本市户籍的被征收人(包括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范围内仅有一套住房且实际居住的,其房屋评估价格(不含装潢及附属物补偿)不足补偿标准(江阴市市区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为33万元,市区以外的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另行公布)的,应当按照征收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1、货币补偿方式的补偿情况

按照老政策规定:该户应补偿为:25万元×110%=27.5万元;

按照新政策规定: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征收补偿标准给予补偿,另按其房屋评估价(不含装潢及附属物补偿)一次性对被征收人增加20%的补贴。该户得到的补偿款为:

该户的征收房屋评估价格为25万元,不足33万元补足33万元,该户得到的房屋补偿金额为:

25万元+8万元=33万元(补足33万);

25万元×20%=5万元;

33万元+5万元=38万元。

❖两者比较,新政策比老政策多补偿38万元-27.5万元=10.5万元。

2、产权调换方式的补偿情况

如果被征收人选择调换一套实际建筑面积为75㎡安置房,假设该房屋楼层的结算价格为基价7000元/㎡)。

按照老政策规定: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由市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安置房用于产权调换,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差价。

被征收人需支付:75㎡×7000元/㎡-25万元=27.5万元

按照新政策规定: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在48平方米以内的,相互不再结算差价,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超过48平方米的,超出部分的面积按产权调换房屋市场价结算。

被征收人需支付:(75㎡-48㎡)×7000元/㎡=18.9万元

同时新政策规定被征收人在征收过程中未要求给予住房保障,在获得征收补偿后仍符合本市住房保障条件,并要求给予住房保障的,可按本市住房保障规定向住建部门提出申请,其保障次序可列同期申请的非被征收人之前。

所以,新办法的公布,

对于被征收人来说是极有益的!

市征收拆迁工作将一如既往地贯彻落实“惠民、依法、阳光、和谐”八字方针。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和支持征收拆迁工作,共同助力“1310工程”等重点项目的加快推进,早日把江阴建设成为现代化有特色的美丽宜居城市。

同时,欢迎对征收拆迁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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