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们江阴现行的营业税政策是,个人转让2年以内的住宅,以全额的5%征收营业税,同时还要加上以及城建税、 附加税等,税率约为5.6%;超过2年,免征营业税。
3月24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 税的通知》正式颁布,二手房“营改增”细则尘埃落定。 在《营业税改征 税试点过渡政策》中,对二手住宅交易,划分了两个标准,一是单独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一线城市,二是针对除了北上广深外的其他城市,概括起来说:除上广北深外,其他地方(包括我们江阴)个人转让二手房,不满2年的,按5%全额缴纳 税;满2年,免征 税。
目前,我们江阴现行的营业税政策是,个人转让2年以内的住宅,以全额的5%征收营业税,同时还要加上以及城建税、 附加税等,税率约为5.6%;超过2年,免征营业税。 对比现行的营业税政策,营改增后的税率是5%,加上城建和 附加,依旧是5.6%,似乎没有任何变化,其实不然,因为营改增后,计算税金是以税后总价×5.6%后得出;而营业税的税金则是以含税总价×5.6%后得出。因此,个人二手住宅房交易营改增后税负还是有所降低的。 案例计算
以一套持有2年内、价值100万元的二手房计算:
营业税为100×5.6%=5.6万元,改为 税后为100÷(1+5.6%)×5.6%=5.3万元。相比以前,减少了0.3万元的税负。 科普小贴士
江阴二手房交税时,一般需要评估,评估价即为含税总价,是营业税、契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依据;评估价减扣应纳税金后的总额即为税后总价,是 税的纳税依据,税后总价的计算公式:评估价÷(1+5.6%)×5.6%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 税的通知》及相关附件的规定,我们大体上可以简单地对二手房交易环节的 税作如下归纳:
1、个人(个体工商户)转让二手房住宅
不满2年 全额征收 应交 税=评估价÷(1+5.6%)×5.6%
满2年 免征
2、单位转让二手房住宅
单位自建房 全额征收 应交 税=评估价÷(1+5.6%)×5.6%
单位购置房 差额征收 应交 税=(评估价-原始 价)÷(1+5.6%)×5.6%
3、非住宅转让
差额征收 应交 税=(评估价-原始 价)÷(1+5.6%)×5.6%
4、 税免征的情况
个人转让自建自住的住房;家庭财产的分割;法定继承;直系亲属赠与。
由于营改增在二手房交易环节采用的是简易计税方式,对于二手房交易只是略有利好。营改增政策对于房地产市场更大的影响在于大大降低了企业 不动产的税负成本,因而对于商业地产来说利好作用更大。
以上是房产观察员对二手房“营改增”的初步解读,如有谬误,还望大家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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