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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书算不算广告 房开不服巨额罚单与市监局对簿公堂

温州日报  2015-10-16 09:43

[摘要] 在楼书中将安置房建设用地标注成绿地、在产品品鉴会上公开宣传称买房赠送面积,这样的“甜头”让很多购房者听了甚是心动。但这样的行为被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构成虚假宣传,并开出了一张86.6万元的巨额罚单。

楼书中将安置房建设用地标注成绿地、在产品品鉴会上公开宣传称买房赠送面积,这样的“甜头”让很多购房者听了甚是心动。但这样的行为被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构成虚假宣传,并开出了一张86.6万元的巨额罚单。作为开发商的温州时代集团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服处罚,向鹿城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市监局作出的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昨天下午,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行政案件。(fang)

大地房开开发的这个楼盘名叫悦江锦园(时代滨江价格动态户型论坛)),位于市区灰桥浦与望江路西南侧。去年1月9日,252名购房者向市监局提交实名举报信,称大地房开在售楼时涉嫌发布虚假广告,要求市监局对其进行查处。今年6月5日,市监局根据调查结果,认为大地房开发布的楼书广告和产品品鉴会广告,内容与事实不符,已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违法事实,遂开出一张86.6万元的罚单。 (fang)

收到罚单后,大地房开认为该行政处罚行为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侵害了它的合法权益。(fang)

大地房开认为,处罚中认定的“在楼书中将西南角方向应为安置房建设用地却用绿色植物表示,与事实不符”依据不足,争议地块虽在现实中为安置房用地,但我国法律对于楼书制作、周边安置房用地应如何标识无相应强制性要求,在楼书中这样标识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其次,“在品鉴会上,大地房开以‘望江’户型为例,称全赠送等于25.19平方米,其展示户型结构图上标识为书房图样对应的位置,对照温州市信达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分层分户平面图》实际上位置是一个U字型镂空,与事实不符”依据不足,不能把品鉴会与其他宣传内容割裂,而且不能脱离“标注面积仅供参考”,大地房开在品鉴会上说的“全赠送面积”意在强调相应空间具有技术上的可拓展性,是可以被改造成书房的,并不存在技术上无法改造成书房的情形。同时,他们还认为,发布楼书、组织品鉴会活动的行为不属于《广告法》所称的广告,市监局适用《广告法》对其进行处罚属于适用法律错误。(fang)

对此,市监局认为,首先,大地房开明知安置房建设用地楼盘红线外,当属其他项目范畴,却在楼书中将其虚构成绿地作为形象衬托其开发楼盘的周边环境,实际上欺骗并误导了消费者。其次,房地产广告涉及内部结构、装修装饰的,应当真实、准确,如果将实际为U字型镂空擅自改造成书房,当属违章建筑,而大地房开在品鉴会上声称的赠送面积则与事实不符。同时,他们认为,广告的形式不仅限于电视、期刊、报纸、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介,任何用于介绍商品或推销服务的传播途径,都属于广告的载体。(fang)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252名实名举报的购房者中,仍有19名购房者尚未与大地房开达成和解,而选择到法院打民事官司进行维权。购房者曾先生称自己当初被房地产广告所吸引,2013年9月9日,他与大地房开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中载明全赠送面积29.57平方米,半赠送面积11.66平方米。但后来,他才得知,大地房开所称的绿地开始要建设安置房,全赠送面积也只是一个结构性空井,自己搭建书房的话就属于违章建筑。(fang)

法院将择日对该案作出宣判。(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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