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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料将合并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5-07-14 09:41

[摘要] 房地产税立法初稿已基本成形,正在内部征求意见并不断完善中。据悉,房地产税主体税种或由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具体税率可能将由地方在 确定的税率区间内自行决定。

房地产税立法初稿已基本成形,正在内部征求意见并不断完善中。据悉,房地产税主体税种或由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具体税率可能将由地方在 确定的税率区间内自行决定。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日前在向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2014年 决算报告时表示,今年将 做好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 主任施正文在接据记者采访时表示,房地产税立法初稿已基本成形,现阶段应在人大、财政部内部征求意见,进行完善,还没有到向 等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的阶段。

据《经济参考报》,业内人士表示,现阶段保有环节几乎没有税收,历次调控均以交易环节税收为主,促进住房资源合理配置效果不够明显。

以2013年房地产相关税收为例,直接来源于房地产的税收收入约为2.56万亿元,占税收收入比重约为23.1%,占财政收入比重约为19.8%。其中,建设环节收入在房地产税收收入中占35.6%,交易环节收入占54.9%,保有环节税收仅占9.5%。

根据房地产税立法改革总体思路,拟在房地产相关税费负担总体不变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保有环节税负,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

《经济参考报》援引国务院发展研究 研究员倪红日消息称,房地产税改革要把现有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起来,已确定无疑。

倪红日还称,立法框架建立起来之后,具体征收时,地方应有一定的自主权。“房地产税将作为地方税种,给地方一定的征税自主权。比较可能的方式是类似于煤炭资源税的征税方式,规定一个税率区间,各个地方在这个区间范围内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具体税率。各地的开征时间、具体征税依据、操作细节也会有细微不同。”施正文说,即便房地产税立法完成,可以开征房地产税,也不会范围内统一开征,各地会各自出台征收细则。

针对将在什么时间、以何种形式开征,以及征收对象、免征范围的划定等涉及具体执行层面的问题,有业内人士称暂时还没有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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