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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家名邸电梯故障警铃“失灵” 6人被困终得救

江阴网  2015-03-12 09:13

[摘要] 3月10日的下午,家住爱家名邸的卢瑞芬在家中的床上休息。这个春节,57岁的卢阿姨过的很闹心:年初五晚,她和几个亲戚一同被困小区电梯几十分钟后支气管炎复发,在医院挂水一个礼拜才回家。

3月10日的下午,家住爱家名邸的卢瑞芬在家中的床上休息。这个春节,57岁的卢阿姨过的很闹心:年初五晚,她和几个亲戚一同被困小区电梯几十后支气管炎复发,在医院挂水一个礼拜才回家。

业主:警铃“罢工”求助电话无人应 被困电梯20才有人理睬

2月23日年初五晚10点,爱家名邸住户卢瑞芬一行共6人返回小区。一行人从负一层进入137幢单元楼东侧电梯之后,卢瑞芬的女儿杨小姐感觉不太对劲,“进电梯后,我突然感觉电梯往下坠了一坠。”眼看着电梯门一点点合上,杨小姐赶紧按下开门按钮,无奈电梯门还是关上。杨小姐遂逐个按电梯内的每个楼层按钮和报警。“当时所有按钮都按不亮,报警铃也不响。”杨小姐说。

情急之下,杨小姐看到电梯里张贴着电梯公司24服务电话和物业电话,杨小姐一行开始挨个打电话,却均无人接听。“电梯里手机信号并不好,我们6人中只有1个人的手机有信号能打通电话。后,亲戚只能打了110。当110打来回复电话说已经联系上物业时,我们一家已经在电梯内被困了约20。”杨小姐说。

据杨小姐及其亲属反映:约5后,小区物业的保安值班人员赶到现场,在电梯门外对杨小姐一家人进行安抚。20后,电梯公司修理人员到场,经过10紧急维修,杨小姐一家得以逃出电梯。被困之后,卢瑞芬支气管炎复发,去医院挂水治疗。

被困电梯的一行6人中,59岁的杨建洪已是第二次被困小区电梯。“2014年11月的一天上午我搭乘电梯,到8楼的时候电梯突然停下。之后我按了电梯警铃,物业带着维修工把我救了出来。”他说。

3月9日下午,记者对该小区的5部电梯进行应急警铃的测试,发现除杨小姐事发电梯的警铃仍然无法报警之外,其余警铃都能正常报警。“难道我家的电梯警铃就一直不能报警了?”杨小姐对此很郁闷。

物业:未接到求救电话 事发10后在监控画面发现被困业主

带着杨小姐的疑问,3月9日下午,记者探访了江阴市爱家名邸物业服务中心。该物业办公室一位不愿透露名字的赵姓负责人当场联系了事发电梯所属的江苏省金正电梯公司的两名电梯维修工,“我们公司的电梯是购买了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公司在困人事件发生后已经检查了该小区的那部事发电梯,电梯警铃外线与小区监控室的线路部分存在故障,我们已经通知小区施工方进行维修,但不知道怎么还没有维修好。”一名朱姓维修工说。

记者跟随物业赵姓负责人到小区监控室进行询问。随后了解到,小区共有40部电梯,监控室24均有人值班。电梯警铃报警和物业24紧急电话都连接到监控室。监控室有2个屏幕画面滚动更新各楼层电梯画面,平均每2~3秒更新一部电梯画面。“事发当日晚,监控室并没有接到求救电话,我们这里值班记录表上没有记载。我们的监控员是在该业主家庭被困10之后在监控画面发现了被困的业主。”赵姓负责人对记者说。根据当日值班的保安反映,接到监控员的报警后,5之内他马上赶到事发电梯所在楼层,随后云亭警务室民警也来到现场,电梯维修人员在20之后来到现场进行维修。预计该业主被困时间在30左右。

“我们公司规定发生电梯困人,必须在接到报警开始20之内把人救出。比市里特种设备科要求的30救出被困人员还要提前10。当日负责维修的维修工确实是按公司规定,在接到报警之后20内把人救出来了。”朱姓电梯维修工告诉记者。

当记者提出调取监控画面进行查看时,物业赵姓负责人以记者非公安机关为由拒绝了请求。

专家说法:被困超2是安全事故

电梯事故屡有发生,那国家法律对电梯事故是怎么判定的呢?江苏信卓律师事务所赵青云律师告诉记者,根据200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四条以及第八十八条规定: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以上的为一般事故。发生一般事故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上来说,杨小姐一家此次被困电梯事件不属于电梯安全事故。如电梯困人超过2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时,首先应确认事发电梯是否已购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如果购买了该保险,可以通过物业公司和电梯维保单位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城区范围内的电梯维保单位必须在接到电梯困人求救电话后,应在30内到达现场进行解救。

信卓律师事务所赵青云律师认为,居民被困电梯事件,判定物业方面是否尽到对事发电梯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义务是前提。如果物业方面尽到了上述义务,事发电梯是否存在质量缺陷和有无过质保期是第二个考虑方面。“居民可以根据这两方面寻找事故责任方进行协商解决。”赵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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